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明确要求、加强规范、提高论文质量,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 选题与开题 (一)选题要求 1.进入实验室后应尽快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 2.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位论文题目。选题应与国家、中国科学院以及研究所的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应能保证达到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 3.选题期间必须查阅大量文献与材料,熟悉本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趋势。充分运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科学、合理地选择研究内容。选题应注重可行性和创新性,工作量要适度。 (二)开题报告要求 开题报告的写作是学位论文总体质量评价的重要方面。要求逻辑思维清晰、文字简明扼要。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4000字,并附100-200字的内容摘要。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为: 1.本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3.论文的初步构想(包括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拟采用的技术路线、预期结果等); 4.论文的进展计划; 5.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按《科学通报》参考文献要求输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能力的考核,主要考核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研究计划的可行性,按期完成的预见性等方面,对于选题不切实际、难以按期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尽早更换论文选题,或调整研究计划,保证博士学位论文既有创新性研究内容,又能按时完成。中期考核报告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附100-200字的内容摘要。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一)简介开题报告中提出的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 (二)报告主要研究进展;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四)下阶段研究工作计划; (五)预计完成时间; (六)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按《科学通报》参考文献要求输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三、要求与方式 (一)时间要求 开题报告:需安排在研究生进实验室后的半年至一年半之内完成。 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开题报告时间研究所不作统一安排,由导师与研究生本人协商确定。 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每年8-10月)。 中期考核:博士生中期考核必须在毕业论文答辩日期6个月前通过,具体时间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每年的2-4月和8-10月)。 硕士生中期考核时间由导师与学生本人协商确定,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二)考核方式 开题报告: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主要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口头报告形式。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报告视为转博资格认定,必须采用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结合的形式。 中期考核:硕士生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根据情况也可采用口头报告形式。博士生必须采用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结合的形式。 (三)书写与格式要求 1.开题/中期考核报告可采用中英文写作,但以逻辑严密,语句通顺和清晰易懂为主。具体使用何种语言,由学生本人和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明显的抄袭(例如在背景/Introduction中抄袭他人文章)或有严重缺陷的报告(例如逻辑混乱的写作或文理不通的英文)将被退还本人,并自动失去参加评估的资格,其相应成绩为“未通过”。 2.书写格式需按照《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报告(样式)》要求认真完成,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开题/中期考核报告的内容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报告和博士生中期考核需提交电子版报告至研究生部,并同时提交纸质版的《转博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 四、考核事项 (一)考核小组成员及组织方式: 1.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担任,小组成员为不少于3名的导师组成,学生应在考核前两周将导师审核通过的书面报告提交至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意见并填入《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定表》,并将意见和成绩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2.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小组由导师根据课题情况确定,考核小组成员为不少于3名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组长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意见并填入《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定表》,并将意见和成绩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3.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报告和博士生的中期考核由各研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一般为7名或7名以上单数的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评委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考核意见由小组成员讨论,经组长归纳总结后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填入相应的评定表格中,并将意见和成绩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二)帮助和指导研究生准备和完成开题/中期考核报告(包括用于口头报告的幻灯片)是导师的义务和职责。 (三)导师针对“考核小组”提出的建议,有义务与责任和学生探讨相关的学术问题。负责指导研究生对其原开题/中期考核报告进行修改。 (四)研究生和导师应在《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定表》或《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与修改完毕的开题/中期考核报告一同报研究生部备案。 (五)如果学生或其导师对“考核小组”的评价意见和成绩有异议时,在接到评价意见和成绩的三个星期之内可向“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述。申述应该具体明确地指出异议所在。“考核小组”在接到申述的三个星期之内向申述人提交书面答复意见。答复意见必须就申述人的每一个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解释,并根据复审的结果做出修改或维持原评定意见/成绩的决定。如果申述人对复审结果仍有异议,可按相同程序向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述,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为最后裁定;其中“考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报告结果申述的答复意见为最后裁定,不再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最后裁定。开题/中期考核报告的评价意见和成绩将载入研究生学籍。 (六)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进行开题报告的评定工作。 (七)未参加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或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将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五、评价 “考核小组”根据以下5各方面,对研究生的报告进行评价: (一)科学价值与创新性; (二)文献阅读/对相关领域的了解; (三)课题可行性和进展; (四)实验结果和数据的理解与分析; (五)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报告做出评价,提出通过或不通过的意见。除硕博连读生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在3-6个月内可申请重新开题,连续两次未通过者可重新选择导师或按退学处理;未通过中期考核报告者,可在间隔不少于6个月的时间第二次提交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报告仍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硕博连读生的第一次开题(即转博资格认定)未通过者,可转为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并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第二次开题报告。 六、保密与回避制度 所有参加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等考核的导师,应严格遵守研究所科研工作保密协议,在他人科研信息还未公开发表前,决不泄密。导师可以向研究生工作委员会提出回避人选。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科院遗传发育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科遗发字〔2004〕99号)文件自行废止。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